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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津市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文时间:2024-02-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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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市爱国卫生运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市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津市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津市市卫生健康局设10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监股、爱国卫生股)、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药管理股、疾控妇幼股(血防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名,实有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津市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8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4.2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25.9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73.7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480.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73.7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480.22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4%。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4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7.48%。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9%。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8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4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830.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830.8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红十字会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5.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4万元,

比上年预算上升10.5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480.22万元,基本支出649.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830.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