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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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常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发文时间:2021-10-2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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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常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组织振兴为龙头、以产业振兴为核心、以人才振兴为支撑、以文化振兴为灵魂、以生态振兴为保障,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大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形成农村产业强、乡村环境美、乡风文明淳、乡村治理安、农民增收富的新局面。

(二)目标要求。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农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美丽宜居乡村全域覆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齐头并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二、围绕补短强基,着力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按照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原则,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在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消费、金融帮扶等政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注重分类施策,补短板强弱项,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合理确定财政投入规模,统筹用好涉农资金,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好医保参保资助和医疗保障待遇倾斜调整政策。(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

()保持队伍的延续性。平稳有序做好扶贫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继续实施重点村第一书记选派驻村制度,选派年富力强干部到基层一线蹲苗”“淬火,抓好导师帮带制工作,把年轻干部锻炼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生力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六)提升监测的精准性。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管理平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多部门联动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致贫情况发生。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

(七)提升帮扶的有效性。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村持续做好领导办点、政策倾斜帮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乡镇、村开展合作共建、结对共建,带动农民加快增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入开展产业+消费帮扶行动,着力抓好产业提升、畅通渠道、拓宽销路等环节,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增强稳定就业能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脱贫人口勤劳致富。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保持资金投入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八)增强易地搬迁后扶的针对性。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九)增强项目资产管理的实效性。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三、围绕增产增效,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提高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更加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41.12万亩、油菜功能保护区373.10万亩、棉花功能保护区50.79万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六大优势千亿产业工程,打造粮食、畜禽、果蔬、油菜、茶叶、水产6大优势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集聚集约发展,推动产业不断提质升级,力争培育1-2个省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一县一特多县一特”“一片一特”“一特一品牌地方特色产业链集聚,打造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一批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十一)提高种业发展水平。大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依托湖南文理学院、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等良种繁育平台、种业企业和相关科研单位,以水稻、油菜、蔬菜、油茶、茶叶、柑橘、葡萄、生猪、家禽、水产等为重点,大力培育新品种,扩繁地方特色品种,到2025年新增育成新品种(国审)20个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达40个以上,强化种业科技支撑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建设常德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引进和培育更多种业企业,形成更多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打造更多高水准的种业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十二)提高规模发展水平。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采取市场化方式提高土地流转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和流入方土地经营权益。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2021年至2025年力争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加快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抓好农田集中整治和水源配套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广滴灌、微灌、渗灌等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0家。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统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十三)提高精细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进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机合作社总数达550家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达83%以上。以绿茶、油茶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茶园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到2025年标准化茶园面积占比达40%。推进蔬菜、花卉苗木、小水果等经济作物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菜篮子供应保障能力。以畜禽、水产养殖为重点,大力推广智能化养殖设施设备,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场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的智能化养殖基地。打造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益农社村村通,提升种养殖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熟化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模式和典型范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十四)提高品牌发展水平。两品一标农产品为基础、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企业品牌为主体,突出常德香米、常德红茶、常德茶油、常德米粉、常德甲鱼等市域品牌整合,培育石门柑橘、汉寿甲鱼、桃源黑猪、石门土鸡、安乡水产、澧县葡萄等一批县域公共品牌,打造一批企业知名品牌。以常德品牌·中国品质为主题,加强常德农业品牌宣传推介,鼓励和支持全市优质品牌农产品参加各类博览会、农交会、农博会、林博会等展会活动,积极对接大中城市农产品交易平台,组织常德农产品专场交易展会,加强品牌公益性宣传,大力推进德品出湘工程。支持农业品牌认定,扎实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认证,支持开展农产品国家气候标志认证。到2025两品一标有效认证数达500个以上。强化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十五)提高融合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林)业园区和优势农产品基地为重点,拉长农业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奖扶力度,每个主导产业重点扶持2-3家龙头企业实施倍增计划,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标志性龙头企业、全产业链企业和农业上市公司。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森林生态旅游,打造一批星级乡村旅游景点和精品线路,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一批特色小镇。加大冷链物流建设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快捷智慧的物流体系,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物流节点城市。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互联网+”农业,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站点,拓宽农产品线上流通渠道。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农村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

(十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探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完善秸秆收储运网络。巩固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成效,培育一批专业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保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备全覆盖,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行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巩固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成果,结合当地实际科学采取农艺措施,稳步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利用。积极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巩固提升农村废旧地膜与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四、围绕一体均衡,着力推动乡村建设提质

突出规划科学性、针对性,将城市和乡村建设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与农村现代化建设需求有机衔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具有常德特色的山水乡村。

(十七)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科学化。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分布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成果。依据村庄分类与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五类村庄建设,实现精细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处理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村庄规划的关系,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科学合理建房,避免出现规划与执行的两张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十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要一体化。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规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全面实施路长制。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400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2200公里,推动乡乡通三级路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逐步提升建制村通双车道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继续实施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有序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村,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全覆盖。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

(十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要均等化。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补齐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推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组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培训。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鼓励县城义务教育学区支援乡镇学校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提高乡村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乡村医疗资源配置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合理配备合格村医,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乡村下沉。提升县级医院、县级疾控机构服务能力,满足新形势下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二十)日常管理维护要长效化。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级各类投资形成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标准和制度,落实产权归谁、谁来管护责任,把公益性设施管护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健全准经营性设施多元化管护机制,在条件具备的行业领域探索市场化付费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村自查、乡镇检查、县督查、市巡查的四级联动检查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国家电网常德分公司,各县市区)

五、围绕舒适宜居,着力推动农村环境提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突出抓好乡村洁化、绿化、净化、优化、美化等五化建设,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十一)推进村庄洁化。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到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处理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推广镇村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推动卫生厕所、垃圾分类、村庄清洁等管护常态化。鼓励探索多样化的运行管护方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二十二)推进乡村绿化。全面建立林长制,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建立覆盖全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统筹推进人工造林、森林提质增效、生态廊道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6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12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生态廊道建设项目29.7万亩,乡村绿化美化项目150个以上。提高绿化价值。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碳汇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加大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农村生态保护开发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二十三)推进水体净化。坚决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系,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行动。全面推进上型水库等重要水利设施物业化管理,建设放心满意小型水库,建成一批质量过硬的水利工程。到2025年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优良率稳定达到100%,市控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严格管控污水排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2000人以上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到2025年实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消除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

(二十四)推进建房优化。严格落实《常德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完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机制,坚决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建新不拆旧等违法违规现象。优化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鼓励使用绿色节能建筑材料、技术,采用装配式建筑。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行动,引导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二十五)推进乡村美化。按照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标准,开展以自然村落(屋场)为创建主体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活动。到2025年建设县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500个。以村组为单位组织群众积极开展 清洁家园、美丽庭园建设,做好房前屋后、院内院外美化净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整建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到202520%以上的乡镇达到示范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各县市区)

六、围绕和谐有序,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提效

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快推进乡村组织振兴,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充满活力、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二十六)强化基层组织。强化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大力推行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健全第一书记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落实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建立党员长期培训机制。实施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推进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编办,各县市区)

(二十七)强化服务效能。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农村社区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一门式服务水平。普遍建立行政村网上服务站点,逐渐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链接资源方面的优势,采取政府购买、适当补贴等形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治理中来,协助提供更加广泛的社会教育、矛盾化解、纾困解难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二十八)强化民主自治。坚持自治为基,厘清乡镇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提升基层自治水平。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引导农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鼓励创新自治形式和内容,探索建立社区发展基金,支持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开展微治理、微建设、微服务。全面推广屋场会、道德积分制等乡村治理创新模式。认真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解决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创建达标、检查督查过多过滥和痕迹主义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二十九)强化乡村法治。坚持法治为本,提高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积极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细。着力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深化农村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深度融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快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畅通和规范群众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创建一批清廉联系点。(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监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

(三十)强化乡村德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抓手,夯实乡村振兴的思想道德基础,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入挖掘乡村内在的道德资源,加强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健全乡村志愿者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志愿者服务。广泛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建设,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抵制铺张浪费、天价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发挥好农村四会一约作用,积极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不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七、围绕外引内育,着力推动乡村人才提优

充分利用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农村创新活力。

(三十一)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做好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的分类认定,加大对农业领域高精尖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外国专家的引进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经济实体建设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优秀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回乡入乡创业,完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加大市、县市机区关优秀青年干部到乡镇交流任职力度,继续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建立医生、教师等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农技人员队伍,深入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特岗计划,开展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行动,进一步畅通基层农技人员技术职称晋升通道,鼓励兼职开展增值服务和离岗创业,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服务效能。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参与农村基层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三十二)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分层次、分产业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每年培训农民8万人次以上。加快构建以教育培训、跟踪服务、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培育体系,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大力开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带头人培育。注重特色、优势产业实用技术人才培养。抓好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注重发现和培养传统手工艺人、非遗传承人,加强乡村文化人才、电商人才、工匠、规划人才等技能人才培育,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和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三十三)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完善常德市人才大数据平台,分类建立乡村产业人才数据库,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农业人才服务窗口,建立线上线下联通、人才办事最多跑一趟服务机制。创新服务载体,积极打造乡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支持县、乡镇利用闲置厂房、校舍等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公寓,解决乡村人才创业场地和下乡人才安居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三十四)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整合市、县惠农资源、完善配套支持,推动土地、项目、资金向乡村产业人才领办、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开展乡村产业人才学历提升行动,继续深入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对认定的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强化服务保障,加强荣誉激励。设立常德市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资助项目,按相关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并给予项目资助。支持符合条件并取得中、高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强政治激励。将优秀乡村产业人才作为党员发展和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推荐参选村两委两代表一委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常德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八、围绕塑形铸魂,着力推动农村文化提振

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和道德支撑。

(三十五)巩固思想文化阵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乡村宣传栏、广场、围墙等宣传阵地,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县级中心、镇级所、村级站,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镇规划建设乡情村史展览室,打造农民的精神家园。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和好婆媳、好夫妻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乡村学校文明创建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内容,深入推进乡风、民风、家风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三十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推动资金、项目、政策向乡村地区倾斜,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标准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乡镇文化站高标准建设、高效率使用、高品质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加强户户通”“村村响工程后续运行维护。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作用,推动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使农民群众能更便捷地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高质量开展各类文艺文化下乡惠民活动,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三十七)加强优秀文化传承。继承发扬传统文化,振兴地方戏曲,发挥传统节日、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和传统农耕方式等文化承载作用,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力度,用以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传承弘扬屋场文化,创新群众性屋场文化活动,浓厚尊老、重教、亲邻、友善等乡村文化新风。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盘活常德丝弦、常德花鼓戏、桃花源擂茶、石门土家山歌、夹山禅茶、澧州大鼓等独特地域文化资源,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地标资源、特色民俗节庆的活态保护与合理开发,提炼形成具有湖湘特色的乡村文化符号,使乡村成为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文化之乡、精神家园。(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三十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加强林伯渠故居、帅孟奇纪念馆等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大力探索文化+”融合发展的路子。大力推进有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生态历史文化旅游、歌舞技艺表演等特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推动丝弦、擂茶、禅茶等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提高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在全国的知名度、影响力,发挥特色文化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乡村利用古民居、古遗址、古村落等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扶持提升一批具有常德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特色小镇、特色村落。(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九、围绕缩差共富,着力推动农民收入提档

在大力促进农民实现产业增收的同时,要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三十九)提升工资性收入层次。加强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逐步向更高层次的技术工人和产业工人转型,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稳定就业和岗位适应能力。探索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农民工技术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机制。健全精准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加强就业岗位归集发布,健全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春风行动,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转移就业服务载体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高质量就业。建设城乡统一、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公平竞争、同工同酬,从严从快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四十)挖掘经营性收入潜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在乡村特色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业态。加强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星创天地建设。支持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

(四十一)释放财产性收入红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通过流转、托管、入股等形式依法流转。支持城镇退休职工与农村居民合作建房,规范引导闲置房屋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有序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土地溢价分配更多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倾斜。支持采取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的方式发展产业项目,获取稳定股份分红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四十二)强化转移性收入保障。严格落实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蔬菜种植补贴,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方面的作用,在集体收益分配过程中向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涉农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形式,确权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得收益用于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推动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在巩固农业保险基础性风险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推广收入型、价格型险种,稳定农业生产预期收入。探索以政府采购方式为农业产销环节购买保险,降低经营风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十、围绕转型升级,着力推动改革创新提速

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让农村成为改革创新的高地,吸引工商资本、科技人才的洼地。

(四十三)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并用好承包地确权成果,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三权分置农地产权体系,加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四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盘活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参股发展特色产业,与供销社合作等主体合作开展惠农综合服务,提高农村资源资产利用效率。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常态化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分类规范解决宅基地违规违法问题。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四十五)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让农民平等分享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完善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以三权退出为进城落户条件,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安排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和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四十六)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入,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城乡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利用全国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金字招牌,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工作,降低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门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加强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推进保单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活畜禽抵押等贷款业务。扩大粮油、畜禽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鼓励开展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农业巨灾保险等保险业务。(责任单位: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常德银保监分局、常德农村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各县市区)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四十七)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发挥各级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县市区、乡镇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全域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人都要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全域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

(四十八)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保持现有三农财政预算规模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30%,且计提数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分别达到50%以上、不低于8%。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办法,确保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与目标任务相适应。各县市区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的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统筹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相关土地收益、中央预算内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和商业信贷、企业债等多渠道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

(四十九)健全农村用地供给机制。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严禁从事非农建设。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鼓励县市区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开发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加大农村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五十)健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党建一同述职,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由各级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乡村振兴工作履职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由上级党委、政府负责人约谈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县市区)

 

 

中共常德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