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湘民函〔2021〕17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湖南省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提升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有序推进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范围
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原养老机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且正式接收老年人一年以上且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
二、评定主体
省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省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三、四级养老机构抽查复核工作;各市州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三级、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一、二级养老机构抽查复核工作;各县市区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一、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三、评定程序及要求
同一集团或公司(单位)下属的连锁养老院应以每个单独机构名义分别进行申报。各级民政部门应组织成立评定委员会和评定专家库,安排专人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实施网上审核和现场评估。
(一)自评申报。指导本辖区养老机构按照《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安心养老”平台开展自评、申报等级评估,上传相应佐证资料,并准备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
(二)审核受理。评定委员会审查并在本辖区民政部门官网公示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三)等级评估。评定委员会要根据等级权限,组织专家开展网上审核和实地评估,提出评定意见;并对需上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完成初步审核后汇总上报。
(四)审核复核。各级评定委员会审核专家组评定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评定委员会按程序受理对养老机构拟评定结果的复核申请,并做出复核决定。
(五)结果审批。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审定养老机构等级,发布公告,向养老机构送达等级评定结果通知书,并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六)总结上报。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在公告发布期满后十五日内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备。
四、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底前,各地发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二)10月20日前,各市州完成五级养老机构申报。
(三)11月20日前,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完成一至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11月底前,省民政厅完成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四)12月10日前,各级民政部门按审批权限全面完成等级评定和公示,市州民政部门完成各辖区内一二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核工作,省民政厅完成三四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核工作。
(五)12月17日前,市州民政局汇总辖区内等级评定工作情况,并向省民政厅报送等级评定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组织成立本级评定委员会,按程序完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三)各市州、县市区评定委员会要按照省级民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样式制作、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式样附后)。
(四)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出台与等级评定相衔接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等级评定与实际运用相统一的应用体系。
联系人:贺榕,联系电话:0731-84502246
附件:1.养老机构等级证书式样
2.养老机构牌匾式样
3.湖南省五级养老机构评定申请材料填写说明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7日
附件1
养老机构等级证书式样

附件2
养老机构牌匾式样

附件3
附件3-1
编号:
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报等级:
申报时间:
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表
申报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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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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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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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 运营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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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记 |
| 行业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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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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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总数 |
| 入住老年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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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 最后一次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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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机构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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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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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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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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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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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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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
应包含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管理流程、工作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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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或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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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评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及食品安全等事故? □否 □是,如选择此项,请简述有关情况: | |||||
根据我机构自评的情况,现申请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级为:___星级 | |||||
申报单位声明:我机构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包括提供的申报资料、佐证材料)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 £不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理由如下: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州民政部门推荐意见: ¨□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 ¨□不同意推荐该机构参加养老机构等级级别为 级的评定,理由如下: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此表由养老机构填写,填写完毕后交与当地民政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
2.此表民政部门需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方才有效。
3.此表需上传电子版扫描件和原件。
附件3-2
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
我机构认真按照《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X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情况如下。
一、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床位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信息情况、组织机构和所获荣誉、奖项等)
二、机构运营管理特点
三、机构自评情况
(依据评定细则二级指标内容逐项评分,简要说明评分依据,汇总得分情况,找出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申报等级。)
(一)机构环境(总分120分,自评XX分)
(二)设施设备(总分130分,自评XX分)
(三)运营管理(总分150分,自评XX分)
(四)机构服务(总分600分,自评XX分)
自评总分共计XX分,达到X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标线,特申请评定X星级养老机构,自评得分表附后。
养老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