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S111-20200415-00000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0-04-30 | 主题分类: | 审计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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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自然资源局2017年至2018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5月21日至7月11日,对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2017年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国土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等。机关下设8个行政股室、3个副科级二级事业机构、5个股级二级事业机构、5个镇(城区)国土所、1个工业集中区国土分局。2018年末,机关在岗人员109人。2019年3月该单位更名为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一) 资产负债及收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市国土局资产总计10112.19万元,负债总计4873.35万元,净资产总计5238.84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度,市国土局收入总额3847.59万元,支出总额3711.96万元,收支结余135.63万元,累计结余707.86万元。
(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财政下达市国土局年初部门预算1040.99万元,人均支出计划为8.75万元;实际支出1857万元,支出总额超预算816.0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国土局会计基础工作较好,财务管理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如:固定资产购置按程序进行了政府采购;不动产登记收费合规等,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二是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三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四是内部控制管理欠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项目缺乏监管,导致项目未按进度实施,涉及专项资金3543123.28元。
2017年至2018年,市国土局以地质灾害项目分别下拨药山镇2443123.28元、白衣镇1100000元,经审计调查,截止审计时日,以上拨付资金的项目没有按合同约定完工,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和决算。
(二)违规收费200000元。
2018年,市国土局以“其他非税”的名义违规向安慈高速公路指挥部收取200000元。
(三)超范围列支960000元。
2017年至2018年,市国土局拨付各乡镇、社区及其他单位赞助支出960000元。
(四)接受不合规票据432640元。
审计抽查发现,2017年至2018年,市国土局以印刷费、宣传费等大额发票列支432640元,其中:2017年253940元、2018年178700元,以上开支存在原始附件不完善的现象。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下达了审计决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予以整改。截止审计结果公告之日,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津市市审计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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