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8-20191230-0004677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6-12-30 | 主题分类: | 审计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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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31号
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工程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津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11日至2016年10月21日,对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㈠项目基本情况
津市市柏枝林社区公园(原名为征稽所停车场)工程列为2015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计划批复投资额为210万元(津发改投[2015]97号)。
项目建设单位为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津市市精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负责现场监理。合同金额为214.50元,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竣工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㈡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履行了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标单位为常德市湘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147772.00元。招投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为津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该项目工程资金来源合规,但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的情况。
三、审计结果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总金额为2419633.25元,审定金额为2294519.10元,审减125114.15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25114.15元。
五、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意见
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已责成单位进行整改。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采纳,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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