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法官进企调纠纷 优化营商促发展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涉案设备质量问题争执不下。为全面客观了解案情,保证司法公正,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案件承办法官决定休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设备安装现场实地勘查。
通过实地勘查,设备质量问题、管道腐锈等问题确实存在,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从全局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不激化矛盾,不伤害合作关系,不进一步扩大损失,双方要多考量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相互推卸责任。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分析实际情况及现实利弊,双方均表明不愿破坏良好的合作关系,就当前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均表明愿意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法务人员进行对接和沟通。承办法官随即明确,双方当事人应在保持沟通的基础上于合理的期限内呈交实质性的技术性方案,积极协商后续问题,促进共同发展。
近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加大法院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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