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津市高新区规划范围及本次主要修编内容
2022年4月,园区规划修编环评取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22〕12号),园区面积维持1067.82公顷不变,对南部片区进行了规划修编,规划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化工、物流等产业。
2022年8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核定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共1075.30公顷。具体为:区块一面积为15.8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周家铺路,南至大同路以南156米处,西至周家铺路以西458米处,北至大同路以北232米处;区块二面积1059.4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澧水大堤,南至胥家湖路,西至新丰路,北至清源远路。
本次规划修编主要内容为:津市高新区作为省内认定的第一批化工园区,经多年发展,园区化工片区土地开发率及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园区化工片区可供工业用地已明显不足;同时,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园区的特色产业,因原规划的生物医药产业区可供开发用地较少,后续入园的生物医药产业面临无地可供的局面。规划调整后,取消原有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产业,结合园区发展将原规划的化工提升至主导产业。本次规划调整后,津市高新区规划以生物医药化工主导产业。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三、评价结论
津市高新区规划修编与津市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津市高新区规划修编的实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shishi.gov.cn/)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亦可前往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公告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杨毅 电话:18942063950
电子邮箱:304603288@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1).pdf
附件2: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修编公众意见调查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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