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述职报告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治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2022年,卫健局承担着疫情防控的重任,加强疫情期间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派出执法队伍前往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活动,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处理,对全市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等单位进行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筑牢基础。
(一)“动静”结合开展普法。通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告栏、横幅、LED显示屏、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民众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法治意识,认真做好自身防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市卫健系统围绕抗击疫情派发相关宣传资料3万余份,布置悬挂防控疫情横幅100余条;10余个大厅显示屏刊播防控疫情公益宣传片、宣传标语、科普预防片。
(二)全力以赴做好卫生监督执法普法工作。长期以来,市卫计执法局始终保持思想之弦不松、工作力度不减,内紧外松、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始终紧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场所,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从实从严抓好宾馆酒店等第一落点排查管控,多措并举积极宣传“场所码”应用。2022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次,监督员700余人次,全市累计巡查医疗机构200余家,公共场所300余家,学校及托幼机60余家。组织对全市20余家足浴、40余家宾馆、旅店、招待所及市区洗涤中心、餐具消毒中心共计1000余人进行了全员多轮核酸检测,对4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进行停业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责令现场或限期整改。
(三)做好疫情舆论宣传。畅通疫情政策咨询热线,向外公布疫情热线,24小时值班服务,第一时间回复疫情问题咨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对接上级卫健部门,及时转发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权威报道,及时转发市指挥部的最新通知,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公众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倡导广大群众注意甄别网络信息真假,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持舆论引导,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卫健局严格按照编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重点规范办理依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的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继续派出专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行政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丰富服务的内容。
(二)推进政务和办事公开。依托政务网,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依法公开,重点做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医疗卫生事件信息的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局机关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严格通过我局法监股审核把关。今年以来,我们对所有以本局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步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与我单位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审审查,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行政执法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执法。
4.加强执法主体管理。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局行政执法主体重新向社会公布,对委托行政执法的各有关单位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公示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今年卫健局无行政复议和案件行政诉讼。
(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和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并确保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系统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局机关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建立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工作队伍,设立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在全市卫健系统日常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领导干部带头树学法廉政新风。党政领导班子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突出抓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指导工作实践更广一点,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另外组织全医疗卫生系统以多形式开展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自觉增强职业素养,遵守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依法执业。
(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我局严格按照全省学法考试的要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和督促全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并按时参加学法普法考试,2022年普法考试通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学习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培训不够深入。
二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有很大改变,但仍有提升空间。
三是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缺乏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卫健局将按照常德市、津市市部署及要求,结合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有效加快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做好法治教育(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2.推进卫计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效能,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餐饮具消毒等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安全、行业医疗乱象等专项治理。
3.重点宣传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新法新规。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为津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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