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零售药店评审公示
根据2023年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工作安排,我局已于2023年3月组织完成定点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4217338)。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序号 | 名称 | 申请类别 | 地址 | 经营范围 | 评审意见 |
1 | 湖南万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药店零售 |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襄阳社区孟姜女大道18号 | 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胰岛素 | 合格 |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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