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津市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我局紧跟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步伐,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忠实履职,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处理土地及矿产违法案件7件,处罚(没)款165.84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8984万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750平方米,移交公安侦办1件,行政强制案件0件,2022年,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委编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基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改革的通知》精神,2022年,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加挂“津市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夯实理论基础。落实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将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探索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带领干部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培训、考试、竞赛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注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建立法治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业务股室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
(四)注重执法人员培训。我局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两级执法培训3次;每周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周二夜校”集中学习;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重难点知识;订阅《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自然资源法规手册》资料供干部职工学习。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力推进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2022年度,在上级单位的要求和指导下,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工作,内容涉及行政处罚中的土地和规划类。根据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收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自行组织评查。涉及土地和矿产案卷,对照《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评查标准》逐一进行,督促相关股室完成问题整改销号。2022年,通过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监督共1次。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法治思维和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执法人员业务不精,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彻,掌握运用不熟练,尤其是新的业务及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需不断提升执法者执法观念、执法素质、执法技能,力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二)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监管,不断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处罚一人,警示一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有关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自然资源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从而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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