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津市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
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澧水流域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
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六进”活动,宣传重点内容包括:1.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党内法规及其他国家基本法律;3.围绕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紧扣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4.本行业、本部门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常德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筛选工作机制,相关责任单位每季度应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当年度典型案例不少于1例,并依托门户网站、自办刊物、“两微一端”等搭建发布和传播平台,扩大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配合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重大节庆和民间文化资源,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热情;配合“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结合各部门行业特点,开展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法治文化活动。
(四)全面实行履责报告评议机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责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履责意识。加强履责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考评和普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单位要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其中,涉及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的责任单位要有“送法进企业”、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内容),于11月11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形成“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的工作格局。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要加强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用明确、具体的量化数据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依据,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标准及办法。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将相关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人:滕倩;联系电话:4202730;电子邮箱:jinshiswfzb@163.com)。
附件:2023年度津市市“谁执法谁普法”部分部门行业重点普法任务清单
附件
2023年度津市市“谁执法谁普法”部分部门行业重点普法任务清单
序号 | 重 点 任 务 | 主 要 责 任 单 位 |
1 |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 市司法局、各市直国家机关 |
2 | 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重点针对农村农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
3 | 充分利用法治广播节目和电影下乡等载体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8·8”全民健身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文旅广体局 |
4 | 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治示范课、法治文艺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有成效。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 |
5 | 制定出台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普及宣传,深入推进宪法进学校、进企业等公益普法活动。 |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
6 |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7 | 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宣传反洗钱、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8 | 结合“7·1”党的生日,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 |
9 | 结合“6·25”全国土地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自然资源局 |
10 | 结合“6·5”世界环境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 市生态环境局 |
11 | 根据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全国普法办《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 | 市交通运输局 |
12 | 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水利局 |
13 | 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编印脱贫攻坚法律解答相关法律资料,推进“法治扶贫”。深入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 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
14 | 结合“9·30”烈士纪念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5 |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应急管理局 |
16 |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市场监管局 |
17 | 结合全国敬老月,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卫生健康局 |
18 |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和规范公益普法宣传专栏建设,保证公益普法宣传有频道、有时段。 | 市电视台 |
19 | 结合“5·1”国际劳动节,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 | 市总工会 |
20 | 结合“3·8”国际劳动妇女节,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 市妇联 |
21 | 结合“全国助残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市残联 |
22 | 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市税务局 |
备注:1.各单位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3.各单位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根据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及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制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