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关于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湖南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 号)和《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环督办〔2019〕2号)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披露问题:湖南省湘遭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编号RHPK-06)有大量白色污水排出,汇入澧水,入河口附近因污水长期排放,致澧水河岸钙、碱等物质大量沉积已形成滩涂。对排污口外排水取样监测显示,COD浓度为 324mg/L,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值2.24倍;该公司未建设污水处理站,制盐卤水蒸发冷却水、设备冷却水等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接外排,废水总排口的在线监测系统显示出水量为26L/S左右,排水量大;企业现场无手工监测的原始监测记录;在线监测房废液、废试剂容器等危险废物随意摆放且标识不规范;内部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热电联产车间外大面积工地裸露未覆盖防尘网。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整改目标:完成编号RHPK-W06入河排污口整治,对湘遭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改,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组织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2.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
3.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责令改造取水泵房及供水管网,升级雨污分流系统,配套完善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2023年9月底前完成。(2)规范入河排污口,责令企业对澧水河边废水排放口淤积河滩沉积物进行全面清挖,设置专用排水管道,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污口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开废水排放口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3)责令企业规范排污检测、危废管理等,按要求落实环保自行检测、危废暂存、台账管理。(4)2022年9月底前完成生产厂区原锅炉机组拆除、厂房建筑垃圾清理等,彻底解决厂区内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4.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津市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模式,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诊断与整改。生态环境、发改、应急、水利等执法部门加强企业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督促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2022年4月公司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对各单位进行环境保护“三废”达标排放隐患检查,自查内容为:(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公司已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公司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订了相应的管理计划,每年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纸质转移联单。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现场设置醒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并通达了常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验收和备案许可。同时,企业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言方机构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按要求上传和公示。(4)公司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对所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物进行了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排放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依法依规按时完成企业生态环保信息的披露,披露信息完整,满足环保排污许可相关要求。
(5)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级雨水是否按要求全部收集本单位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处理后,经环保废水在线监控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2022年3月14日入河排污口外排水水样COD浓度超标问题,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立即安排监测人员于同日对企业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查阅企业废水在线监测数据,3月14日也未出现COD超标数据,且省警示片暗访拍摄组向我市交办问题时,并未出具正式水质监测报告或移交案件线索,未明确要求立案查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经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分析认为导致水样COD浓度超标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排放废水中含有一定氯化物,氯离子对水样COD测定结果有较大的干扰作用。问题交办后,我市环境执法部门和监测部门紧密跟进,分别4次对公司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均未发现超标问题;3月28日,又邀请常德市环境执法支队进行执法监测,也未发现超标问题。经与省生态环境厅汇报沟通整改情况,就公司违法排污不予处罚达成了共识和谅解。
3.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1)针对入河排污口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10月,湘澧盐化公司委托常德市沅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公司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升级改造设计及排污口整治方案,津市市阳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施工建设。2022年12月底,入河排污口升级改造及规范化整治工作全部完成。(2)2023年9月30日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建成投产运行,并完成项目验收和环保整改销号。(3)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补充和新增了季度废水PH值检测因子,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企业排污自行检测报告。同时,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自行检测报告原始资料整理和归档。(4)公司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规范了环保水在线监测房废液、废试剂容器等危险废物分类摆放,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年度危废转移处置合同,添置了一台监测设备稳压器,完善现场相关标示标牌,健全原始台账和记录。(5)2022年6月20日,企业生产厂区原锅炉机组厂房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已按要求全部清理出厂。
4.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公司参照津市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模式,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环保问题诊断与整改,同时加强运维监管,对煤坪进行铺设防尘网措施,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和运营考核标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30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
联系电话:4222966
联系地址:津市市银苑路853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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