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的总体目标,聚焦提升执法质量,扎实推进执法工作开展取得良好实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16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公开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减轻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条。二是提升技能。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12次96人。三是规范办案。严格规范案卷制作,接受省、常德市、津市市司法部门三级评查,1本案卷被常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推荐至省厅参与全省优秀案卷评选。
2.强化监管公开,提升执法实效。全年受理投诉举报3起,回复及处理率均为100%,挽回损失35万余元。全年办理行政许可62件,办理及时率100%。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其中一般程序5件,简易程序3件),办结案件10件,收缴罚没款1.9255万元,结案率100%。全面开展执法公示,上传“双公示”平台信息72条,合规率100%。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件办理全过程录音录像并随案卷归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累计开展集中宣传11次,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推送宣传短信20000余条。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1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3.强化宽严结合,提升执法温度。紧密围绕“稳粮保供”,重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年禁渔”等专项领域执法行动。全面落实“一查二劝三改四罚五公开”举措,严格落实首次轻微违法减轻从轻处罚,白衣镇唐振银农资店经营假农药案,考虑该经销商多年守法经营,没有主观故意,经集体讨论,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罚款降幅高达94%。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日常监管与执法监管的界限不清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协作、联合会商等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畜牧、渔政、种植业、农机等多部法律法规,面广、专业性强,执法人员在理解和运用方面存在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三是装备保障有待加强,执法装备科技水平不足,办案效率不高,夜视仪、无人机等调查取证装备配备不足,办案多依靠传统方式方法,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执法,重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年禁捕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执法宣传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当前监管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专项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行政执法制度,从执法人员着装、亮明执法身份,告知权利义务、接听举报电话等环节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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