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津市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为目标,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推动法治津市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政治引领,筑牢依法治市思想根基。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四大家”开展会前学法19次、市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宪法》专题学习。二是宣传引导广泛学。广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活动,累计编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周报》38期,《习近平著作选读》订阅量达1.4万余本,做到部门单位和党员全覆盖。三是联系实际深入学。“一规划两纲要”深入基层,创新“法律诊所”工作机制,推动业务骨干现场化解纠纷2100余件。汪家桥街道“平安指数”促进解纷工作法获评中央政法委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2.坚持系统思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部门负责人现场述法或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现场点评。推动今年以政府和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全部出庭。二是坚持督察带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常德市委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对省里交办问题给予组织处理17人;对常德交办的5大项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2个已作出情况说明并纳入长期整改工作计划。三是坚持基层联动。按照《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部署要求,高标准完成毛里湖镇等6个镇街司法所的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全面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列席镇街党政相关会议并参与决策相关工作机制。
3.坚持规范高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通过《津市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公布《津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多渠道征集问题线索。精准化管理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6项联合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执行率达到100%。二是抓实文件规范工作。组织专题培训班,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落实政府合同审查机制,执行“部门会签、有错必纠、领导审签”制度,对市政府46份合同协议开展法律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三是增强法律队伍力量。通过公开招录等注入新鲜血液;严格持证上岗,依法清理不合规人员20人;组织集中业务培训1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次,全市259人申领行政执法证。制定《津市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考核细则》,5家部门单位重签法律顾问合同,优选外部力量。
4.坚持法治为民,共享法治津市建设成果。一是增强政务服务质效。推广“湘易办”,上报“一网通办”事项80项,电子证照应用从9类扩至17类,上线“一件事”套餐式事项,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跑”。在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帮代办”服务窗口,服务群众82件次。线下开辟政务公开专区,线上开设“政务服务”等板块,应用常德政策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咨询2800余条,公开公示重点领域信息23项。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成澧水流域首个行政复议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通过互联网申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报系统已覆盖所有村(社区)。全年共摸排矛盾纠纷2548件,调解成功率达99.5%。推行乡村治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包点联系卡,全年未发生因未及时处理投诉造成一定后果的情况。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法单位负责人上门为企纾困70余次,化解困难150个。“2022虎啸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挽回企业经济损失3285万元。开展“一企一警”“三送三解三优”等活动,200余名政法干警结对119家规模以上企业,园区连续10个月治安案件“零发生”。整治“新三大行业领域”,领导包案在侦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实效有待提升,不规范性执法依旧存在;行政执法协同联合机制还不完善,社会参与度不高,执法合力尚未凸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津市市将继续锚定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目标,完善机制、建强队伍、强化保障,以高水平法治津市建设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打通依法治市的“神经末梢”,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落实“常德政法护企惠企20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津市名片,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3.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加快出台《津市市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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