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年报
202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检查促整改,以检查促提高”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执法与服务并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能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市司法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检查事项有2项,分别是:1、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检查;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有5项。
二、执法人员及装备配备
我局现有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5名,现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4名,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执法人员全员掌握执法记录仪、防护装备、信息平台功能和操作方法、操作流程,确保执法工作全程留痕。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检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年度检查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相结合、实地考核与书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业务活动开展及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2024年,辖区有3家律师事务所和17名律师,16名律师考核为称职、1名律师考核为基本称职;对全市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考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考核为称职。
(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月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卷宗进行了评查,此次评查卷宗40本,经过评查,优秀卷宗5本,合格卷宗35本,无不合格卷宗。
(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贫困户等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劳动力密集的工业园区、民工大量返乡的年节日等地点、特殊节点,广泛开展农民劳工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法律资料300余份,对涉及农民工基本权利与如何维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形式等方面作了宣讲和解读。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其中:民事73件、刑事45件、法律帮助113件)。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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