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津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维护,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执法,深入查处违法案件。一是开展农资打假检查64次,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农资企业和门店246家次,排查农资产品350余份,完成农资产品抽样20批次,查处问题3个,处理农业投入品投诉举报5起,解决纠纷1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0.3余万元,立案3起,结案3起。二是联合农机事务中心、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农机执法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检查主体70余个,当场批评教育12人次和排查整改农机安全隐患9起。三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31次,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生产主体12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3次,完成监督抽样106批次,立案2起,结案2起。四是联合禁捕办、森林公安、街道等单位开展渔政执法行动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批评教育65人次,岸巡342公里,船巡436公里,劝离违规垂钓人员200多人次,清理违规钓具20余根,地笼20条,网具15件、三无船舶2(轮胎船和塑料船各1艘),处理投诉举报4起,查办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案件9起。五是开展生猪屠宰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案件16起,办结16起,信用常德公示16起,罚没款共计17188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及云鉴执法通月统计、季汇总工作,加强对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每起案件结案后及时上传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确保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二)加大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3.15”农资打假、“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执法检查、现场普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答疑解惑8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懂法、敬法。
(三)推进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我大队从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着手,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案卷评议。积极配合省、常德市案卷评查,自查自纠开展案卷内部审查,今年来共参与案卷评查6次,发现问题2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开展学习培训1次以上,全年开展典型案例分析不少于4次。截至目前,我大队共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培训12次,开展大练兵活动1次,共有100余人次参加培训学习,为提高执法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了执法先懂法,办案法治化,执法程序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日常监管与执法监管的界限不清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协作、联合会商等执法协作机制不健全。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畜牧、渔政、种植业、农机等多部法律法规,面广、专业性强,许多法规还不断在修订完善,执法人员完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在理解和运用方面存在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大队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任务较重,但执法人员总数偏少。执法监督工作还需全面规范,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协作,将行业监管与执法监督协调推进,形成管控合力;加强部门之间执法协作,增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执法刚性,做到分工有合作,信息共享,推动监管与执法无缝对接,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新突破。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对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水产渔政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针对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捕捞、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力度,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三)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提高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通过“老带新、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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