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津市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1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1、《津市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实施方案》
2、津市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分配表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津市市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抓好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落实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24〕60号)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秋粮“一喷多促”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111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全力夺取我市秋粮丰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当前秋粮产量形成关键期,应对洪涝、高温、干旱、病虫等灾害威胁,坚持“分类施策、优选肥药、精准喷施、确保安全”原则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对我市晚稻1.5万亩,主要以成片晚稻为主,开展一次叶面肥、调节剂、抗逆剂、杀虫杀菌剂等混合喷施,促进生长发育、灌浆成熟、产量提高等效果,实现有灾防灾、无灾增产。
二、技术路径
(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重点关注高温、干旱、洪涝、寒露风等灾害,以及稻瘟病、稻曲病、二化螟、稻飞虱等病虫害。根据作物生育进程、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因地因苗因
时因灾综合实施“一喷多促”。对渍涝,可喷施尿素、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氮肥吸收和磷钾补充,提高植株活性。对干旱,可喷施磷酸二氢钾、中微量元素水溶肥和抗旱抗逆制剂等,改善叶片水分状况,提高抗旱能力。对高温,可喷施磷酸二氢钾、植物生长调节剂,并结合灌水调温,改善田间气候。对早霜寒露风,可喷施叶面肥或液体膜,应对低温冷害。对病虫害,根据当地主要病虫发生情况,选择合适对路药剂。
(二)优选肥药,科学搭配。具体肥药由各地根据实际选择,不得乱选肥药,防止使用不合格的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和杀菌剂。
应对自然灾害,高温干旱地区可喷施磷酸二氢钾、中微量元素水溶肥和抗旱抗逆制剂,渍涝地块及时排水后可叶面喷施尿素和磷酸二氢钾,早霜威胁大的地区可喷施磷钾肥或液体膜。水稻生长调节剂主要选择芸苔素内酯、噻苯隆、赤·吲乙·芸苔、14-羟芸·噻苯隆、调环酸钙等。玉米生长调节剂主要选择三十烷醇、噻苯隆、芸苔素内酯、吲哚丁酸等。大豆生长调节剂主要选择三十烷醇、芸苔素内酯、吲哚丁酸等。
应对病虫害,水稻可选用三氟苯嘧啶、呋虫胺、烯啶虫胺、四氯虫酰胺、茚虫威、乙基多杀菌素、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防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等害虫;三环唑、吡唑醚菌酯微囊悬浮剂、噻呋酰胺、嘧菌酯、苯甲丙环唑、戊唑醇、肟菌·戊唑醇、四霉素等防治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等病害。
(三)规范作业,务求实效。重点引导和支持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服务水平高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采用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机械开展“一喷多促”作业。作业时综合考虑生育期、亩施药液量、植保无人飞机机型和下压风力大小等因素,设定植保无人飞机飞行参数,确保喷雾均匀、无重喷漏喷、飘移损失小且作物植株无折损。作业时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3.3m/s),针对现有主流植保无人飞机,建议飞行速度3= 5m/s,施药液量1.5-3升/亩。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30L的飞行高度2-3m、载荷量>30L的飞行高度3.54.5m,防治稻飞虱、纹枯病等茎基部病虫害时结合实际适当降低飞行高度。施药前根据飞行高度确定有效作业喷幅,确保喷幅边缘有足够的药液沉积量。施药后如遇降雨,及时补治。科学添加喷雾助剂,施药作业前,在药液中添加适量的改性植物油、矿物油等喷雾助剂并混合均匀,提高雾滴-4-沉降、抗飘移、耐雨水冲刷、抗蒸发等性能。
三、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重点支持专业化、规范化和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确保不误农时为前提),统一采购“一喷多促”服务,由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肥药并进行喷施作业,确保“一喷多促”措施尽快落实到户到田。
(二)补助标准。根据我市实际,测算综合作业成本每亩46元,其中用药成本36元,飞防服务费10元,在完成面积目标的基础上,尽量扩大“一喷多促”作业面积。
(三)补助方式。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实施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验,合格后按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给承担作业任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县、乡、村三级对作业结果负责,留存现场作业影像、图片资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因作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先干后补,确保按期完成。不得逾期实施,防止错过农时季节和秋粮生产关键期。
(二)强化技术指导。抽调专家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巡回指导、技术服务,举办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田间课堂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农技推广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准确把握什么时候喷、怎么喷、喷什么。
(三)强化质量监督。实行作业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肥药含量不达标、降低作业标准、无人机“空飞”等行为。组织随机抽查,实地查看药品采购、喷施作业等工作记录,科学评估作业质量,抽查田块面积不低于总作业面积的10%。充分发挥受益主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农户、村集体、第三方等多方面参与,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得到各方认可。
(四)强化资金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批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对资金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作业完成后及时兑付。不得弄虚作假,防止资金截留挪用、落实不到位、兑付不及时。不得违规转包,防止层层“扒皮”、处处“抽利”.
(五)强化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度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和喷施作业面积情况,资金支出明细应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及时反映各地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9月2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通过邮箱分别发送省植保植检站、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植保植检站王标,办公电话:0731-82566313,手机:18528281521,邮箱:hunanfzk@163.com.
厅种植业管理处罗小仁,办公电话:0731-84459983,手机:18229716309,邮箱:hnlyc2008@163.com.
附件2:
津市市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分配表
序号 | 主体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津市市药山镇俊龙种植专业合作社 | 69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