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
津市市司法局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责任部门:办公室)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标。(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责任部门:行政复议股)
7.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用好法治文化阵地和新媒体宣传阵地,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9.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1.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2.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局)
13.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4.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15.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6.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诈骗、反拐卖、防溺水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7.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责任部门:各镇街司法所)
津市市司法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重点宣传普及法治宣传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赔偿法、禁毒法、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法、企业破产法、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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