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公示
根据2025年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评审工作安排,我局已于2025年11月组织完成定点医药机构的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实名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4217338)。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序号 | 名称 | 申请类别 | 地址 | 评审意见 |
1 | 津市市汪家桥街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 门诊医疗机构 | 津市市银苑路152号 | 合格 |
津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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