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解除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公司”)作为津市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项目公司,因长期违反《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核心指标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在污泥处置过程中,存在随意将污泥倾倒至临澧县停弦渡镇澧水河岸边行为,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风险,影响了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2025年12月29日,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就粤科公司违约违法行为举行拟解除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听取了粤科公司的陈述、申辩、质证。根据听证会查明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经听证会合议,维持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作出的决定:解除与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特此公告!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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