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公告〔2020〕3号
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2020〕3号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姓 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拟任(提名)职务 |
刘思思 | 女 | 毛里湖镇政府科员 | 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
汪晓庆 | 女 | 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 市政协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7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2380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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