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1〕40号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提名)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职级) | 拟任(提名)职务 | 备注 |
邬林翰 | 男 | 汉 | 1990.11 | 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三洲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 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 | |
张 丽 | 女 | 汉 | 1987.08 | 大学 | 中共党员 | 嘉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 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 | |
陈俊纲 | 男 | 汉 | 1992.10 | 大学 | 中共党员 | 市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 街道办事处主任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2380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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