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1月27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
会议现场
会前首先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会前学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利剑护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姜正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对生产力发展一般规律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人大实干担当,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
会议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免去姜业涛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曾贤炯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汪颖、童星宇同志的任命提请,姜正才为新任命同志现场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津市市2025年民生实事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2025年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殷依峰所作的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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