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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往届毕业生户口回原籍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03-2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您好!
    我是2007年大学毕业的,上大学时户口迁到了大学所在地,毕业后就一直挂靠在当地的大学毕业生集体户口上,一直没迁回,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我没有结婚,想迁入我父母的户口下,为什么不行呢?去派出所问,回答说是我超龄了,必须在当地要有住房才能迁回。据了解,对于没结婚的人户口回原籍,国家是没有超龄与否的规定的,也没有规定不允许迁入直系亲属的户口下。请问现在津市市的户籍管理政策是怎么样的?我的户籍是否可以迁回原籍,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希望能得到清楚准确的答复,望辛苦下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03-21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您好: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直接回农村落户的,可回原籍地落非农业户口。但已成家的除非配偶一方在原籍地的可回原籍落非农业户口,已有工作单位的不能迁回原籍落户。具体问题请咨询:42403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1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