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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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三洲驿派出所办户口收钱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7-2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津市监狱警察,我的户口原属涔澹派出所,因该所撤消,我的户口要转到三洲驿派出所,办理时要交8元工本费,不知是不是滥收费。财政部在2013年就已经免征户口本工本费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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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8-03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我局于7月30日对三洲驿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收费一事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根据津市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第24次】文件精神,涔澹派出所撤消后原辖区居民户口整体纳入三洲驿街道办事处管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湘财综【2013】6号文件规定,免征户口本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我局认定不应收费,应予退还。现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津价检责【2015】6号)立即进行整改。欢迎拨打咨询电话12358咨询详情。 市发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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