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工资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8-0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请问人事局工资股,本年度可以调一级工资的,为什么一直拖着没调?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8-06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今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办发﹝2015﹞3号文件,文件中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程序,应在2014年10月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接着2015年1月开始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办理工资晋级晋档。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我省尚未启动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目前仍是按每人每月300元实行预发。因此,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式调整之前,无法办理2015年工资晋级晋档。 市人事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