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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公积金的咨询
留言人 czzyxm 留言日期 2015-08-1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
        最近在电视里面看见我市关于公积金面向个体户和自由业者贷款的相关信息,但因不清楚具体细节,特发此贴,烦请告知。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8-17
回复内容 czzyxm(网友):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公积金申请贷款,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列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姓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详细情况请您电话咨询0736-422391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