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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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人事局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8-1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是2005年去世的,去世前是一位农村教师,由于一些原因没有火化,请问他的配偶能否享受遗属补助?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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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8-17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因您提供的信息不足,我们无法确认其配偶是否能够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如有相关疑问,请直接咨询市人事局工资股解答。电话:4239382 市人事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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