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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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人民的安全有保障吗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8-3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据悉新洲家家福超市是和国资委签的合同,听说合同上规定不准更改房屋主体结构,但现在不光二楼的已经墙改梁了,还把主梁都改了装电梯,听说有关部门查过,老板自己说罚了五万元就算了,我不知道是否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请问有关部门把老百姓的安全放在哪里,假如一旦出事有人能承担吗,又承当得起吗,希望质检部门和政府关注此事,不要出事后再去处理,罚款,追究谁的责任,现在就消除隐患不更好吗,这是一个安全的大问题,公共安全无小事,出事就是大事,我们希望能看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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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9-02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新洲镇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8月初对家家福购物中心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下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家家福购物中心停工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国资委、安监局作了汇报。家家福购物中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委托鉴定机构(常德市博联司法鉴定所)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鉴定,安全性评定结论为Bsu级,不影响整体承重。 新洲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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