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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计生委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9-0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快退休,可是独生子女证遗失了,想补办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9-02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原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者《光荣证》的,该证遗失后,子女数量没有发生变化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补办《光荣证》。原发证机关有记录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补办;原发证机关没有记录的,凭单位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名单、档案记录等原始证明材料,由原发证机关或者现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补办。遗失证件的夫妻尚在育龄期的,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光荣证》。 市人口计生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