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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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看了交警大队的神回复感言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5-09-1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非常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关于“人民医院门口的红绿灯形同虚设”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市委政府的部署,非常重视公共安全,针对一中、人民医院大门口与城市主干道相交、交通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在上级部门没有规划设计红绿灯的情况下,自筹资金购置了太阳能红绿灯,这种红绿灯是临时性的,为行人通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否像主要交叉路口一样在学校、医院门口设立红绿灯、安装电子警察,需待我队拿出方案后,报请相关部门审核,一旦批准后立即执行。2、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将闯红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路面执法的重点,全程监管。3、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会重来。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因为它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科学总结。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看了交警大队的神回复后,有一点小的感言,针对这么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竟然没有一点措施来预防,医院门口也已经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哒,暂时不能安装电子警察,可否安排警力不定期的现场抓拍,对那些无德司机严惩重罚,予以曝光以达到杀一儆百。还是多想哈老百姓的安危哦。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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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5-09-21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绝大部分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体现了津市市民良好的交通意识和法制意识。但也确实有极个别交通参与者,法制意识淡薄,文明素养低下,通过灯控路口时闯红灯,置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于不顾,这种行为为广大守法者所唾弃。因为他们心中无视交通法规,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2.交警大队一直将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常年性开展整治。今年1-8月,共查处闯红灯违法行为2112起。 3.下一步,交警各中队将克服警力不足的困难,采取固定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4.如果您发现有交通参与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4222290),我队将立即派人处理。 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津市交警温馨提示: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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