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沥青路面施工应遵守技术规范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09-2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市道路白改黑施工中,屡次出现低温、雨天施工情况,而且对这一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一下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对待这一问题。
“JTG_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第1.0.4条中规定: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并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沥青路面不得在气温10℃(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或5℃(其他等级公路),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第4.2.4条规定: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第5.6.11条规定:在雨季铺筑沥青路面时,应加强气象联系,已摊铺的沥青层因遇雨未行压实的应予铲除。
下雨及道路潮湿情况下不得进行沥青路面施工,这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道路使用寿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遵守这样的规定呢?在道路还是一汪汪水的情况下,强行摊铺沥青面层,甚至冒雨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这样的工程还算合格工程吗?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应当有完备的雨季施工应急处理措施,我们有吗?如果有,我们遵守了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09-28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获悉,前两天的阴雨天气给我们的沥青摊铺造成了一定影响。因物料已准备齐全,我们在质安、监理部门的建议下,施工方采取相应的雨季处理措施,及时处理少量雨水,待施工温度达标,水分清扫干净后及时碾压,目前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从发帖内容来看,您对此较为专业,十分感谢您对城市提质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市住建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