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试问津市交警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5-11-2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交警领导,一完小前面街道该画车位!人人都有孩子,你说下雨天接个孩子停下车就被你抄牌了呢?你要不画个车位也可以呀!可好,你也一个不画,难道要我们都不停的转圈,这对孩子更危险啊!你就只会抄牌罚款啊!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5-11-26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留言“试问津市交警”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人民路、建设路、万寿路、凤凰路、会仙桥路、后湖路道路改造工程完工后,按市政府统一要求,市建设、交通、城投、交警部门在上述路段设置了交通安全设施,施划了停车泊位。建设路道路宽度为11.5-12米,因无法达到国家道路标线施划标准要求(机动车道宽度3.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1.5米、停车泊位宽度2.5米),建设路是津市老城区主要道路,人流、车流量大,必须考虑各类交通元素的路权分配,设置了双向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故无法施划停车泊位。为便民的需要,考虑到老城区无大型停车场,为满足居民临时停车需求,暂时允许机动车在非机动车车道临时停车,但交叉路口50米内、港湾式公交停靠站30米内、出租车停车位、人行横道禁止机动车停靠(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为了更好的区分禁停路段,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了禁停黄线。在禁停黄线区域停车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湖南省停车管理办法》及《津市市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中配建停车设施。为更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深化我市“五城同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对机动车在交叉路口、公交停靠站、出租车招呼站、人行横道等禁止停车路段乱停乱靠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