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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土地确权问题
留言人 遊戲人生 留言日期 2016-01-1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尊敬的陈市长,周部长,您好!
    因本人个人关系,一家三口户口已迁移至本镇(毛里湖镇)另一个村,但此次实行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我也咨询过村干部对所有土地不重新调整,这意味着我在户口现有所在村享受不到耕地分配,但在原来的村我户口又已迁出,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我毕竟是个农民,如果名下没有土地(确权),便将失出生活之根本,请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下(我人在外地,有些问题不便处理,电话:13342931207),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1-22
回复内容 遊戲人生(网友): 您好!获悉您反映的情况后,毛里湖镇当即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您一家为原保河堤镇(现毛里湖镇)花桥村村民,2008年在原保河堤荣台村购地建房,同时将全家户口迁移到荣台村落户。根据政策新迁户不享有土地分配的原则,您在2008年前随父母居住地(花桥村)所享有的耕地面积已于2009年确权到您父亲名下,本次确权不变。 毛里湖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