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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有关住房公积金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1-2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请问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办理的 要是去年公司本应办理 但一直没办 今年能否办理去年的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1-27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需要提供您的个人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员异动清册(如公司已开通单位版在网上申报即可或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按常政办发【2012】2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已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去年应缴未缴的公积金可以采取补缴的形式进行缴交。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6-4223917咨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