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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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有关住房公积金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1-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一下 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办理的 要是去年公司本应办理 但一直没办 今年能否办理去年的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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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1-27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需要提供您的个人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员异动清册(如公司已开通单位版在网上申报即可或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按常政办发【2012】2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已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去年应缴未缴的公积金可以采取补缴的形式进行缴交。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6-4223917咨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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