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留言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户籍迁转问题 |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1-26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留言内容 |
妻子户口是湖北的!结婚后想转到津市农村!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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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1-28 |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获悉,请您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迁移申请,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市公安局 | ||
| 办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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