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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银苑路外贸冷库居民楼供水问题
留言人 wkthu 留言日期 2016-02-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市长热线办工作同志,你好!

自2015年9月份我父母回到津市以来,居住在银苑路外贸冷库西单元6楼。但是一直感觉供水不正常,水时有时无。

近日我从外地返津后,也发现此问题,并且临近过年,用水困难给各方面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我与父母打过多次电话给自来水公司热线(4234584),也前去自来水公司四次,希望解决问题。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自来水公司总算派人来看过。

最开始,他们说我们家的阀门和水表有问题。然后拆开看了之后,却没有问题。只好又装回去,同时由于损坏了东西,他们又再拿了配件更换了家里的水表附件的配件。

后来又派了一次人过来,两三分钟就认定是集体户水表和阀门的问题,我父亲让他们仔细查看一下,他们就驱车扬长而去,态度十分无礼。

自来水公司每次都是匆匆看过或者没看之前就表示是水表损坏,阀门损坏,需要更换。普通百姓不是专业人士,自然无法分辨。但是每次这样匆匆判定,然后就要用户出钱才解决问题,是否太过武断和不为用户着想?服务时效也与其门口高放的服务承诺城北1小时相去甚远。

我与父母昨天下午(2月3日)再次前往自来水公司沟通,当值主任表示,当时查看的人员推测是集体户的水表和阀门由于使用年限过长而产生问题,所需费用是150元水表费,150元阀门费以及50元开挖费。等我们单元的所有住户缴付此费用后,自来水公司才能安排维修。

据我查看《常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之《第三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第十二条之规定“结算水表和表箱、表井应当保持内外清洁,箱盖完好,无堆积物。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坏,其维修、更换等有关费用由用户承担。”按照自来水公司维修人员的判断,水表和阀门的损坏明显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因此应该由自来水公司免费维修更换。

因此,我希望能够通过此市长热线办来进一步了解自来水公司收费的依据,并希望问题能够在年前得到解决。让大家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顺祝春节快乐!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2-05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经查,该水表组已使用12年以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7.5.1b(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也要强制进行更换。更换水表组所产生费用,在申报安装自来水时签订的《供用水合同》中明确规定,由用户承担计量水表的定期强制检定和日常维护费用,供水公司负责计量表前(不含阀门)的日常维护管理。 为了不影响您及家人的正常用水,请尽早到市自来水公司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津市市自来水公司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