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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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退伍军人安置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2-1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2011年退伍的,当时有安置卡,可是民政局工作人员说这个卡不作用..我是在读大学时入伍的非农业人口,为什么退伍后没有安置?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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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2-19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根据(湘政发2003)2号文件精神,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于我市的安置工作的改革通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并都形成了纪要,纪要如下: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采取政府指令性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从2004年起取消政府指令性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全部自谋职业,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如有疑问请致电:0736-4239806;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 津市民政局 2016年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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