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人社局对退休工资的计算发放欠妥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2-1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按中央规范津补贴的精神,将原津补贴部分调入基本工资,而我市执行的退休工资与津补贴最高存在15%的折扣差,调整后的工资总额应略有增加,如每月调入200元,工资总额就应每月增加30元,可调整后发给我们的还是与原工资总额一样,未有增加,这样,就在调整中无形的让我们的养老金不增反降,受到损失。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2-23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因为您所反映的问题内容得比较模糊,我们无法针对性解答。如您对退休费计发政策有疑问,请咨询津市市人社局工资福利股,电话4239367。 津市市人社局 2016年2月22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