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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1000卖酒水还发工资,疑为诈骗,哪个部门的责权范围?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2-2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老妈到邻居家听到的,说得不清楚,大概就是花11000买了酒类,但是不需要销售这些酒水,对方就会发工资或者返款之类的,个人估计是传销或者诈骗,哪个部门管这类事情,可以了解下,如果能少几个人受骗,也是功德。
新洲镇的事,东街马师傅家好像买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2-24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及时反馈。现在社会上冠以各种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等活动的违法行为防不胜防,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其主要特点就是鼓吹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镇政府提醒您及身边的好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事,尤其是陌生人的洗脑宣传。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向新洲镇派出所报案,电话:4265343。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新洲镇政府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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