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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新房购房契税问题
留言人 q356235847 留言日期 2016-03-03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想问下津市关于购房契税的征收问题,名下首套房的契税征收是多少个点?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3-03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目前津市市地方税务局严格按照此政策执行。 市地税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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