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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开发区的教练车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3-0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近阶段,开发区教练车肆行。3月7日上午,在新中意红绿灯附近路段,就密布四两教练车,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开发区如不属于教练区域,请有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杜绝在该区域练车,以防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3-11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津市开发区教练车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法律要求驾校学员必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根据常德市公布的津市学习驾驶路段为205省道新洲镇至毛里湖镇路段、306省道毛里湖镇至药山镇路段、025县道杉堰村至汉泗村路段、襄窑路桥南广场至清远路路口路段。嘉山大道新中意公司路段不属于驾驶培训路段。 2.我队将在近期安排城南、秩序、城北中队对城区学习驾驶人不按规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3.我队将约谈津市恒源驾校、吉安驾校负责人,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责令对本校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行为进行整改。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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