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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询问交警大队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06-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交警大队领导您好:
    1、从北大二路(银菀路)进财政局不出北大三路,现在还可以吗,算是逆行吗?
    2、在城区行驶现在副驾驶座位要系安全带吗?打扰了,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06-05
回复内容 您关于询问交警队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因此至财政局的车辆应当由九澧大道经万寿路至财政局。为保证安全,不允许由银苑路至财政局。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可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为确保您的行车安全,行车中驾驶员及乘坐人员都应当自觉系好安全带。 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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