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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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询问交警大队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06-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交警大队领导您好: 1、从北大二路(银菀路)进财政局不出北大三路,现在还可以吗,算是逆行吗? 2、在城区行驶现在副驾驶座位要系安全带吗?打扰了,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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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06-05 |
回复内容 | 您关于询问交警队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因此至财政局的车辆应当由九澧大道经万寿路至财政局。为保证安全,不允许由银苑路至财政局。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可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为确保您的行车安全,行车中驾驶员及乘坐人员都应当自觉系好安全带。 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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