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果园拆迁补偿是按什么标准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3-1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请问果园拆迁是按什么标准补偿的,安置房自己花钱买。现在拆迁,不的钱还不够买安置房的,按国家规定是按当地城乡平均房价 X 现有房屋面积+补偿安置费用。若是商业开发还需按户口人数补偿费用。请问果园是按什么标准,两三百平的房子十万块这是咋算的呀。请政府予以重视,以免出现拆迁纠纷。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3-17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此次果园老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是襄阳街街道办事处、古大同社区经过多年积极向上级争取到的项目,此次避让搬迁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果园老区地灾隐患的最佳方法,与商业开发有着质的区别,两者无法相提并论,一个是以商业利益为主,一个是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主。 无人居住的旧房拆除补助标准:平房1-2万元,楼房2-3万元; 有人居住的旧房拆除补助标准:砖混类每平方米400元,砖木类每平方米300元,其他杂物、偏屋及地表附属设施一律不予补偿。2016年5月20日雨季来临之前,主动拆除的每户奖4000元,2017年10月30日之前,主动拆除的每户奖2000元。 货币补偿安置户:一次性给予安置对象每户6万元的安置补偿资金,居民自行安排住房。 襄阳街街道办事处 2016.3.17
办理方式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