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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有关社保新政策咨询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3-1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本人去年进公司上班 公司承诺五险一金 但已过去一年了 还未办理五险一金 新政策说从今年4.1起就不能补缴以往的未缴社保 很担心 本人实际从2012年起就自己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已全额缴纳至2013年 也就是两年 2014年换过工作 但中间有几个月没做事 找到工作后 公司说买社保 但从入职那个月开始买 前面有几个月一直没买 请问 现在公司一直没为我们办理社保 要是过了4.1日 我还能自己把去年未缴的补上吗 请相关领导给予答复 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3-1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您属于续保人员。您断保所欠养老保险费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津市市社保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续保手续,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当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市人社局 2016年3月15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