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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教育局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4-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农村九年一贯制初中学校一般应上几节晚自习?几节早自习?校长有灵活安排的权利吗?比如只上一节晚自习或上四节晚自习。上二节早自习或不上早自习?小民以为还是统一一下好,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对学生也公平,对教师也公平,对校长也公平,何乐而不为了?这应该是教育局最最基本的职责,课节也不能统一,哪有教育公平可言?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4-06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津市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第三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之规定,小学不上晚自习,初中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根据常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第3点之规定,寄宿生小学早晨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00,不得统一安排早晚自习;初中早晨起床不早于6:30,早自习不超过1节。 2、津市市教育局早就转发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和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下发了津市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在每学期(年)进行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学校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条款,科学管理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 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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