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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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恳求政府帮助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5-0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津市市团湖村一农户,和我弟弟和住在一起(房屋一半归他另一半归我所有),但常年在外打工,在进行房屋拆迁登记时因为我弟弟对相关拆迁政策不是特别清楚没有给我登记上,致使我现在连宅基地也分不到,那我以后回家了怎么办?恳请政府给我想想办法?能不能进行登记补录?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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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5-04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核实您的真实情况。 1.开发区征地拆迁摸底工作均在各村(社区)及组长的带领下进行,如有登记错、漏现象,请及时与社区及管委会联系。 2.按照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只对征拆房屋的户主进行安置。 3.户口在本地的无房户,可以申请公租房。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016年5月4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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