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关于转业士官(曾经荣立二等功)未安置工作的优抚问题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6-1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您好,我是一名转业士官,1986年入伍,2000年转业,其间于199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转业回来安置在津市市粮食局所在的棠华粮店,2003年在粮店被迫买断,之后工作再无着落。现如今迫于生计,悉知我这情况适合于优抚政策,就于2016年2月递交了相关材料于津市市民政局,至今没有下落。在此,请问现在审批已经是个什么情况了?具体要到什么时候可以解决?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6-14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2016年3月16日,根据常民〔2008〕96号《关于改制企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解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已将您的情况及再就业援助方案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目前市政府正在协调处理您的问题,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0736-4239806(民政局优抚股)。 津市市民政局 2016.6.13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