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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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村民在小区内养猪养群狗严重扰民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7-2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杉堰村移民小区(新洲梅花路口,城内小区内,新洲法庭后面)内有熊姓村民在小区内大量养猪,造成小区内臭气熏天,还散养群狗(6只以上,已有多起咬伤过路村民事件),严重扰民。还望政府及相关主管单位协调清理。村民劳动致富可以理解,但不能以牺牲他人基本生存权利及安全为代价,需要合理、合法、合乎乡规民约的方法与方式!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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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7-25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新洲镇政府已多次和该养殖户沟通,并已捕杀部分狗(现仅有一大一小两只护院狗),对于养猪情况我镇将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和畜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 新洲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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