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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医院生小孩报销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07-2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您好,我们是在津市人民医院生的小孩,买的新农合,我是灵泉农村户口,老婆是汉寿户口。在医院有报销1200块钱,另外开了一张300块的发票,说是在老婆当地报销。我老婆去汉寿问了很多地方,那边又说在津市报。现在我们不知道到底在津市还是汉寿报销那300块钱?能告知具体地方和需要哪些证件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07-2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现将您提出的《医院生小孩报销问题》回复如下: 您可携带我市人民医院开具的“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到您妻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报销领取。 如您妻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不予报销,在证实您在汉寿当地未予报销的情况下,也可在您小孩子的出生医疗机构(津市市人民医院)进行办理。 需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孕产妇身份证与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原件. 津市市卫计局 2016年07月28日
办理方式